根据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的通知要求,对于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和“特别严重”的医药企业,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开披露该企业评级结果和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公示如下:
河南新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决,河南新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药代表马某向郑州市骨科医院有关人员给予回扣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AS-E/S型号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腰麻硬膜外联合包)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累计折合人民币109万余元。该失信行为生效时间为2021年8月2日,我中心按照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规定,评定该企业“严重”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