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1〕48号),现对3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申报的医用耗材相关采购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3月24日-3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将质疑材料发送至邮箱hnggzysjfh@163.com。经公示无异议的,开放该医用耗材的全省网上采购权限。
附件:医疗机构申报的医用耗材相关采购信息.xls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