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相关试剂及配套耗材限价联动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2〕16号)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相关试剂及配套耗材限价申报及动态联动工作的通知》,现将符合申报要求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相关试剂及配套耗材限价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3月15日-3月17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开放该医用耗材的全省网上采购权限。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相关试剂及配套耗材限价汇总表.xls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