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我中心新版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线后,部分企业在新平台提交了国家医保分类代码变更的申请,现将2022年12月-2023年1月申请国家医保分类代码变更的产品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2月2日至2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新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填写申投诉信息。
附件:申请国家医保分类代码变更的药品清单.xls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