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临床用药需求,根据《关于做好部分短缺药品临时挂网工作的通知》,现将12月21日-23日申请临时挂网的药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2月24日至2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新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填写申投诉信息。
附件:申请临时挂网的临床必需且短缺药品清单.xls
202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