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药机构,药品企业:
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要求,经企业主动申请,现将调整挂网药品价格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9月24日至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河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招标管理—申投诉管理-申投诉事项,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
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药品价格将更新至我省医药采购平台,请各医药机构及时查看并按要求执行。
附件:2026年9月份企业申报调整药品价格信息表(二).xls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