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带量采购中选企业变更配送企业有关工作的函》要求,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申请变更配送企业须提交变更申请和终止协议书(见附件1、2),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登录医药采购平台,依次点击药品交易或耗材交易-配送关系管理-带量采购配送企业变更栏目进行网上提交,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附件3),符合上述变更申请要求的,我中心将取消原配送关系,由中选企业重新遴选配送企业。
附件1:变更配送.doc
附件2:终止协议书.doc
附件3:带量采购配送企业变更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