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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5年4月通过绿色通道增补挂网药品的通知(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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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 91

有关药品企业:

按照《关于做好药品挂网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医保价采函〔2024〕42号)和我省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4月21日-4月26日按照绿色通道申报挂网的药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4月27日-28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

 

附件:2025年4月21日-4月26日绿色通道申报药品清单.xls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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