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377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医用耗材接续带量采购的公告(一)》有关工作要求,我中心对企业及产品申报信息审核情况进行了公布,近期收到部分企业对审核结果的质疑,经组织专家复核,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特此通知。
附件:企业申报信息清单.xlsx
产品申报信息清单.xlsx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