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368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医用耗材接续带量采购的公告(一)》有关工作要求,中心对企业及产品申报信息审核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部分企业提交的申投诉材料,经组织专家论证,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企业申报信息清单.xls
产品申报信息清单.xls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