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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豫东片区联盟基层用药集中带量采购公告(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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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豫东片区联盟基层用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现将开封市医疗保障局《豫东片区联盟基层用药集中带量采购(二)》转发,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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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豫东联盟基层用药集中带量采购申投诉登记表.xlsx


附件2:报名企业资质审验汇总表.xlsx


附件3: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名单.xlsx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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