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33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医保局《关于做好京津冀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相关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0〕61号)和我中心《关于执行京津冀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工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321号),现将京津冀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申报挂网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4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填写质疑信息。
附件:中药配方颗粒申报结果.xls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