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处理部分药品(第五批)挂网资格的函》,决定于2022年9月23日撤销、暂停和恢复6个药品挂网资格。撤销挂网资格的药品1年内不再接受挂网申请。
附件:撤销、暂停、恢复挂网资格药品清单.xls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