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255号
有关药品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十六省(区、兵团)联盟和京津冀“3+N”联盟中选产品的函》要求,现将十六省(区、兵团)联盟新增中选药品维护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1日-23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填写质疑信息。
请企业认真核对供应清单产品信息与维护的产品信息是否一致,产品代码是否有误。
附件:十六省(区、兵团)联盟新增中选药品维护结果.xlsx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