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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增十六省(区、兵团)联盟中选药品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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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252号

有关药品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十六省(区、兵团)联盟和京津冀“3+N”联盟中选产品的函》要求,为确保相关新增中选产品(详见附件1挂网采购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挂网产品的中选企业于2024年620日前登录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完成信息维护与代码绑定工作。

二、已挂网产品的中选企业需于2024年620日前绑定现有产品代码,无需重新维护产品信息。

代码绑定具体操作见操作手册(附件2)。

 

附件:

1.十六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新增中选企业及产品信息.xls

2.中选药品资质维护与代码绑定操作手册.doc


 

202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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