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216号
有关药品企业: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做好河南省药品增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5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2〕45号)精神,我中心对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等部分企业申报的新增其他包装规格药品、按不高于同组最低价申报挂网药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准入价格谈判的药品及国家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进行了公示,现将结果予以公布执行(详见附件)。
附件: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等企业申报新增包装规格等药品清单.xls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