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183号
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做好河南省药品增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5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2〕45号)精神,我中心对1月份企业申报增补挂网药品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部分质疑,经组织专家对质疑情况论证,现将1月份企业申报增补挂网药品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月份企业申报增补挂网药品清单.xls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