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155号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85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87号),医用耗材有10个省(区、市)及以上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中标(挂网)价的,按照不高于各省最低中标(挂网)价作为我省挂网价格。体外诊断试剂有5个省(区、市)及以上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中标(挂网)价的,按照不高于各省最低中标(挂网)价作为我省挂网价格。
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1日期间,我中心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公示了2024年2月企业提交的“增补挂网价格”申请,现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挂网价格信息予以公布,并纳入河南省医用耗材挂网交易目录。
附件:医用耗材(试剂)申报挂网价格信息表.xls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