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124号
各医疗机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关于部分药品耗材价格问题整改结果的通报》(医保价采函[2024]32号)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药品价格的函》(豫医保价采函[2024]4号),现将肌苷注射液等31个药品的挂网信息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附件:调整挂网信息药品清单.xlsx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