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126号
各医疗机构、有关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关于部分药品耗材价格问题整改结果的通报》(医保价采函[2024]32号)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处理部分药品价格的函》(豫医保价采函[2024]4号),现将股骨柄等7个医用耗材产品的挂网价(承诺价)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附件:7个医用耗材挂网价格调整情况汇总.xlsx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