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24号
有关药品企业:
按照《关于公示2023年第四季度医疗机构申请增补挂网药品专家评估结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10号),我中心对医疗机构申请增补挂网药品专家评估结果进行了公示,省医保局与中心共同组织专家对公示期间的申诉进行了复核评估。现将通过医疗机构申请的增补挂网药品予以公布。
附件:医疗机构申报增补挂网药品清单.xls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