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361号
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保局《关于做好第七批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增补挂网和备选身份标识工作的函》,现将第七批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维护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疑议,相关企业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出质疑。
附件:第七批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清单.xlsx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