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355号
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落实信息互联互通 推进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和省医保局《关于做好河南省药品增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58号)精神,我中心将企业申报增补挂网药品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部分企业提交的疑义申请,经专家会议论证,现将企业申报增补挂网药品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企业申报增补挂网药品清单.xls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