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
关于公示企业申报增补挂网药品的通知
阅读次数:7016

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347号

 

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落实信息互联互通 推进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和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河南省药品增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58号)精神,我中心对企业申报增补挂网药品的申请条件要件进行了初审,经专家会议论证,现将此轮申报论证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12月19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有疑义,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出质疑。

 

   附件:企业申报增补挂网药品专家论证结果.xls


 

 

                               2023年12月15日


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豫ICP备16022496号
技术支持:南京易联阳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