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333号
有关药品企业:
根据《关于完善挂网药品信息工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315号)、《关于公示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信息标识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319号),我中心将部分企业申请的增加“原研/参比/过评(含视同)”标识信息进行了公示,现将申报情况予以公布。
附件:增加“原研参比过评(含视同)”标识的化学药品清单.xls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