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316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2〕45号)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示药品承诺拟供应价格论证结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182号),我中心与省医保局共同组织专家对公示期内的质疑进行了论证,现将论证情况予以公布,各有关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查看相关结果。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