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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十四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公告(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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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十四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企业申报信息工作已结束,河南省医保局将企业申报的相关信息及审核情况予以公示。为做好十四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工作,现将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十四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公告(三)》转发,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公告(三)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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