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282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第八批国家集中采购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价格的函》和我中心《关于调整第八批国家集中采购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价格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268号),我中心对经专家评估的价格进行了公示。
针对公示期间企业申投诉情况,省医保局与我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了复核评估,现将第八批国家集中采购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专家评估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第八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评估结果.xlsx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