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281号
有关药品企业:
按照河南省医保局《关于做好第六批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增补挂网和备选身份标识工作的函》要求,请相关企业于2023年9月20日前登录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完成备选药品新增维护与产品代码绑定工作,具体操作见操作手册(附件)。
附件:1、第六批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清单.xlsx
2、药品资质维护与代码绑定操作手册.doc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