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工作,现将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十九省(区、兵团)联盟集采取消部分企业申报资格暨调整部分内容的公告》转发,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关于十九省(区、兵团)联盟集采取消部分企业申报资格暨调整部分内容的公告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