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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企业申报增补挂网药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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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172号

 

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河南省药品增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2〕45号)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省药品增补挂网采购资质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2023〕1号),报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将企业申报的增补挂网药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3年6月26日-6月30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填写质疑信息。

 

   附件:企业申报的增补挂网药品清单.xls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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