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160号
有关药品企业:
按照《关于公示医疗机构申请增补挂网药品专家评估结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152号),我中心对医疗机构申请增补挂网药品专家评估结果进行了公示,省医保局与中心共同组织专家对公示期间的申投诉情况进行了专题论证。现将专家论证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专家论证通过的医疗机构申报增补挂网药品.xlsx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