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91号
有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 23号),为确保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顺利执行,现将新增企业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中心将严格执行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推送的脊柱类医用耗材采购清单,按照采购清单的申报企业进行挂网。已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注册的申报企业(附件1)请核对本企业名称和平台注册账号是否正确。未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注册的申报企业(附件2)、经营(配送)企业,须于2023年4月 13日前完成企业注册。
新增企业注册方式:在新版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登录页面点击“企业注册”按钮,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生成企业用户名,凭用户名到CA公司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方式详见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和使用有关问题”。
后续网上维护配送关系、签订购销合同事宜请持续关注网站通知。
咨询电话:0371-65915577,QQ群:796127108(答疑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脊柱类医用耗材采购清单已注册申报企业.xls
2脊柱类医用耗材采购清单未注册申报企业.xls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