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41号
各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已开通零售药店注册功能,各零售药店自助注册成功后,可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和比价服务,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零售药店注册手册》。
附件:零售药店注册手册.docx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