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9号
为保障新冠感染诊疗用药需求,根据河南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畅通新冠疫情防治部分供应紧张药品临时挂网绿色通道的通知》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协助解决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相关治疗药品短缺问题的函》,现将2023年1月1日—2023年1月10日申请挂网的部分供应紧张的新冠感染防治药品予以公布。医疗机构应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河南省药品增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豫公共资源药采【2023】1号办〔2019〕58号)中的议价原则与生产企业议价采购,所议价格不得超过申报企业提交的承诺拟供应价格。
附件:部分新冠感染防治药品清单.xls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