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
关于领取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预评级告知书并提交申辩(修复)材料的通知
阅读次数:484

豫公共资源药采信用〔2026〕153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 号)等文件规定、有关判决文书载明内容,部分医药企业(详见附件)涉嫌违背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原则。现就领取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预评级告知书并提交申辩(修复)材料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取预评级告知书

请相关企业(详见附件)于2026年11月6日前持有效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上述材料均应加盖公司公章),现场领取预评级告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 日即视为已送达。

二、提交申辩材料

如对预评级结果有异议,请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 20 日内,向我中心提交正式书面申辩函,详细说明申辩理由并附相关印证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辩函的视为无异议,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三、提交修复材料

相关企业立即采取措施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并消除不良影响的,可对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裁量基准(2025版)》中的纠正措施和裁量基准对应关系表要求,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交正式书面修复函,详细说明采取的纠正措施并提供印证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5915577

领取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二路12号咨询服务大厅

邮箱:yycgchn@163.com

 

附件:企业名单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企业名单

1

河南始素商贸有限公司

2

南昌盈源贸易有限公司

3

国药器械河南豫北医疗有限公司

4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5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6

焦作易康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7

河南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

8

河南双华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9

河南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

10

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1

浚县天士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12

河南省德邦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13

河南省珀斯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4

新乡市和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5

上海独宥贸易有限公司

16

郑州品康假肢矫形器技术有限公司

17

河南省中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8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9

河南国润药业有限公司

20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1

华润秉诚(河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2

北京恒盛凯利经贸有限公司

23

河南紫川东圣商贸有限公司

24

淅川县医药公司

25

南阳市普强药业有限公司

26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27

国药控股邓州有限公司

28

华润周口医药有限公司

29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0

国药控股平顶山公司

31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

郑州赫尔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3

国药控股河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4

河南海王汇通医药有限公司

35

河南卓康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36

南阳市信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7

南阳市胜祥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豫ICP备16022496号
技术支持:南京易联阳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