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 253 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和我省有关要求,我中心对2026年9月份企业提交的增补挂网申请进行了公示、公布。经复核,现对原企业申报增补挂网公布结果予以更正(详见附件)。
附件:符合申报条件的药品清单-公布.xls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