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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等5批集采中选结果下一采购年度执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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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 237 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我省集采工作安排,为做好第九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等5个药品集采批次中选结果续签工作,现就中选药品网上维护配送关系及签订购销合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1.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2.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3.首批中成药联盟扩围接续采购

4.第三批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采购

5.豫东片区联盟基层用药集中采购

二、网上配送关系维护及购销合同签订

(一)各中选企业登录“河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点击进入“药品交易管理”模块,选择“带量项目配送关系管理”菜单,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

(二)医药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药品交易系统,点击进入“药品交易”模块,选择“合同管理”菜单,查看及确认合同内容,签订三方合同。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2026年10月16日-10月30日

三、中选结果执行

第九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等5批集采中选结果下一采购周期自2026年10月31日起正式执行。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等各项工作,确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按期顺利实施。

 

附件:1、5批集采中选结果续签产品清单.xlsx


2、药品带量采购合同签订功能操作手册.doc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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