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205号
各医药机构、有关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按照《关于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确认中选产品的复函》和《关于取消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接续采购中选产品中选资格的公告》等工作要求,我中心对部分药品中选价格及中选状态予以调整,相关药品中选价格及中选状态调整结果更新至我省医药采购平台,请各医药机构及时查看并按要求执行。
附件∶调整集采中选产品信息(第八批).xlsx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