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174号
各医疗机构、有关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冠脉支架类等医用耗材执行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6〕47号)要求,为做好国家组织接续采购的冠脉支架类医用耗材和豫南片区第二批医用耗材采购续签执行工作,现就配送关系维护、合同签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品信息查看
各中选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交易”—“带量采购配送关系设置”查看中选产品信息。
二、网上维护配送关系
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交易”,点击“配送关系管理”模块,由中选企业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集中维护时间:2026年8月18日-8月30日
三、网上签订购销合同
各有关单位须完成网上签订购销合同工作,明确协议采购量和权利义务关系。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交易系统”,点击“带量合同管理”模块,查看及确认合同内容,签订电子交易合同。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集中签订时间: 2026年8月18日-8月30日
四、中选结果执行
国家组织接续采购的冠脉支架类和豫南片区第二批续签医用耗材中选结果于8月31日起正式执行。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冠脉支架类等医用耗材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将及时完善和更新中选产品信息标识、价格以及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对挂网价格偏高的非中选冠脉支架类产品赋以价格“红黄标”预警标识,请医疗机构注意价格风险,相关企业按要求合理定价。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应及时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等各项工作,确保有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耗材带量产品签订购销合同操作手册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