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115号
各医疗机构、有关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冠脉介入球囊类等十批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6〕35号)要求,为做好河南牵头的冠脉介入球囊类、安徽牵头的甲状腺功能和肿瘤标志物检测试剂、辽宁牵头的缝合线等3类、广西牵头的中医针具类、福建牵头的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重庆输尿管支架类以及京津冀牵头的医用胶片、止血材料类、留置针类、硬脑(脊)膜补片类等十个批次医用耗材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现就配送关系维护、合同签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品信息查看
各中选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交易”—“带量采购配送关系设置”查看中选产品信息。
二、网上维护配送关系
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交易”,点击“配送关系管理”模块,由中选企业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时间安排:2026年6月16日-6月29日
三、网上签订购销合同
各有关单位须完成网上签订购销合同工作,明确协议采购量和权利义务关系。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交易系统”,点击“带量合同管理”模块,查看及确认合同内容,签订电子交易合同。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时间安排: 2025年6月16日-6月29日
四、中选结果执行
冠脉介入球囊类等十批医用耗材中选结果于6月30日起正式执行,我中心将及时完善和更新中选产品信息标识、价格以及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请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及时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等各项工作,确保有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顺利实施。
五、采购周期内产品增补
采购周期内,河南牵头的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根据企业申请定期开展增补工作,中选产品注册证更新、医保编码更新、中选价格调整等,可通过日常业务办理模块提交申请办理;其他批次医用耗材将根据牵头省份转发的中选清单进行更新。
附件:耗材组套类带量产品签订购销合同操作手册
耗材带量产品签订购销合同操作手册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