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2026〕5号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要求,由河南省牵头,组织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省份形成采购联盟,代表各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及积极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开展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根据采购工作安排,现发布《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HN-GHDL-2026-1)》。请有关企业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参与后续工作。
附件: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HN-GHDL-2026-1).pdf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