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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部分中选药品挂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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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40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等4批次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6〕10号)和我中心《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增补挂网和价格调整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35号)要求,现将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挂网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12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

三、请企业认真核对中选信息与维护的产品信息是否一致(详见附件),医保代码是否有误。经核对,信息有误的,或拟挂网但未按《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增补挂网和价格调整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35号)要求申报的药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平台申投诉模块维护正确的产品信息。

四、相关产品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在我省挂网执行。其他需挂网的中选产品,后续请按照药品日常增补挂网模块申报挂网。

 

附件: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挂网结果.xls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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