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270号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和我省有关要求,我中心对2025年10月份企业提交的增补挂网申请进行了公示,现将企业申报增补挂网药品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符合申报条件的药品清单.xls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