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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胰岛素专项接续等5批集采中选结果下一采购周期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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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214号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等5个药品集采批次中选结果续签工作,现就中选药品网上维护配送关系及签订购销合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1.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产品

2.河南省牵头十六省国采三五批接续联盟中选产品

3.江西干扰素省际联盟中选产品

4.江西第四批未过评药品联盟集采中选产品

5.广东短缺药联盟集采中选产品

    二、网上维护配送关系

    (一)各中选企业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选择“医药采购”模块,登录“河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点击进入“药品交易管理”模块,选择“带量项目配送关系管理”菜单,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二)维护配送关系时间: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30日。

    三、网上签订购销合同

    (一)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药品交易系统,点击进入“药品交易”模块,选择“合同管理”菜单,查看及确认合同内容,签订三方电子交易合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二)签订购销合同时间: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30日。

四、中选结果执行

胰岛素专项接续等5批集采中选结果下一采购周期自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等各项工作,确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按期顺利实施。

 

附件:1、5批集采中选结果续签产品清单.xls

              2、药品带量采购合同签订功能操作手册.doc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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