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
关于第十批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增补挂网和备选身份标识的通知
阅读次数:1766

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199号

各医疗机构、药品企业:

按照《关于做好第十批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增补挂网和备选身份标识工作的函》(豫医保价采函〔2025〕37号)要求,我中心已完成相关产品增补挂网和备选身份标识工作,详见附件。

 



附件:第十批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xls


 

2025年8月20日


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豫ICP备16022496号
技术支持:南京易联阳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