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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采第四批及京津冀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 续签品种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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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188号

各医疗机构、有关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我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为做好国采第四批(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及京津冀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续签品种执行工作,现就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产品增补挂网

    我中心已在平台增补中选产品信息并进行中选价格标注,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交易”—“带量采购配送关系设置查看中选产品信息。

     二、网上维护配送关系

    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交易,点击配送关系管理模块,由中选企业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时间安排:2025年8月13日-8月31日

     三、网上签订购销合同

      各有关单位须完成网上签订购销合同工作,明确协议采购量和权利义务关系。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交易系统,点击带量合同管理模块,查看及确认合同内容,签订电子交易合同。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时间安排: 2025年8月13日-8月31日

      四、中选结果执行

国采第四批及京津冀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相关产品将于8月28日按中选价格统一调整,执行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请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等各项工作,确保有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   国采第四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续签品种签订购销合同操作手册

               京津冀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续签品种签订购销合同操作手册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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