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处理部分药品(第六批)挂网资格的函》,决定于2022年11月8日调整3个药品挂网资格。撤销挂网资格的药品1年内不再接受挂网申请。
附件:撤销和恢复挂网资格药品清单.xls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