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175号
有关药品企业: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医药价格风险线索通报(第六批)》(价采核字〔2025〕7号)和省医保局《关于对2025年5月部分短缺药品处置的函》要求,我中心参照《省级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共识》对部分药品进行了价格风险处置,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7月28日-30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
附件:部分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结果.xls
2025年7月28日